北海市委员会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决定
2008年10月13日 10:16:08 来源:北海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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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和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落实广西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推动北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重要意义
1、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发展理念上有新转变、在发展模式上有新突破、在发展质量上有新提高。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海既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竞争压力。做好当前正在做、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在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中迅速崛起,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准突破口、抢占新高地、掌控话语权、当好领跑者、实现新跨越。
3、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北海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但北海的发展仍然属于常规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城乡差距、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还比较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还相对滞后。因此,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创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