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企业严格监管放射源 避免再发生辐射事故
2008年10月12日 10:39:4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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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至9月,广西连续发生了4起放射源丢失、被盗等辐射安全事故,共丢失放射源6枚,目前只找回两枚。尽管这些丢失的放射源都属于低危险源,长期、近距离接触,才会对人体造成可恢复性的损伤,但环境要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大约要300至900年。
4起辐射安全事故敲响警钟
10月10日,记者在自治区环保局了解到,4起放射源丢失、被盗等辐射安全事故分别如下:
8月20日,玉林市兴业县富裕达水泥有限公司被法院拍卖拆除,当日丢失1枚铯-137放射源和一枚钚-238放射源。丢失的两枚放射源至今未找到。
8月24日,贵港市广西水利电力达开水泥厂由于停产寻租,安装在水泥生产线上的3枚铯-137放射源,被本厂的护厂队保安盗走两枚当做废旧金属卖给废品收购站。两枚放射源的金属屏蔽容器铅罐被破坏,放射源裸露掉在废品收购站内的泥地上,经环保、公安人员的努力,找到了一枚放射源,另一枚放射源至今下落不明。
9月26日,武鸣县环保局在检查武鸣县明秀水泥厂辐射安全情况时,发现一枚放射源丢失。当日,环保人员在南宁市大学西路一废品收购站一职工床边找到了裸露的放射源。
9月28日,南宁市环保局在对伶俐水泥厂进行辐射安全检查时,发现安装在三号生产线的一枚放射源被盗,至今下落不明。
丢失的放射源有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危害?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站长杨名生介绍,丢失被盗的6枚放射源,其中5枚铯-137放射源属Ⅴ类放射源,1枚钚-238放射源属Ⅳ类放射源。Ⅳ类、Ⅴ类放射源活度小,都属于低危险源,长期、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对人体仅会造成可恢复性的损伤。但钚-238是极毒组核素,铯-137是中毒组核素,它们对环境的危害时间相当长,对环境的破坏大约为300至900年。
停产企业的放射源成隐患
分析近段广西辐射安全事故频发原因,杨名生认为有三点:一是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二是为逃避放射性废物处置费,不按规定要求处置闲置废弃放射源;三是辐射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杨名生表示,随着广西节能减排行动的深入开展,广西的放射源监管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据介绍,广西区高耗能高污染的冶炼、造纸、水泥等行业中,都有应用放射源的企业,全区有中小水泥厂200多家,使用放射源480多枚。近年来,广西区的不少小水泥厂被关停或濒临破产、停产状态,无人进行正常管理,闲置、废弃的放射源应该按规定送自治区放射性废物库安全处置,但企业生产不正常,经济困难,为了逃避放射性废物处置费,闲置废弃的放射源不向有关部门报告,不进行安全处置。而停产后无人管理,一些放射源被小偷盗走当废旧物资卖掉。还有些企业被法院当不良资产拍卖抵债,但拍卖时没有把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源进行安全处置。
据了解,广西区的放射源应用广泛,全区各县都有。为做好节能减排过程中出现的闲置废弃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隐患,自治区环保局、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各市、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在开展节能减排、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过程中,务必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优先考虑妥善安全处置关闭企业的放射源。
然而,由于广西区大部分地级市环保局至今都未设立辐射安全监管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县级环保部门几乎都没有配备专职辐射安全监督员。没有机构、没有人员,对辐射安全管理也就无从实施。
放射源期待有效监管
据悉,随着《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广西区的辐射安全管理得到加强,放射源丢失事故逐年减少,去年未发生一起放射源丢失事故。但是近期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对环境的破坏力不可小觑。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广西的放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
而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广西区的水泥、轻工、冶金等行业中技术落后企业都面临着关停、并转局面。这些企业大多数都使用放射源,一旦关停,放射源将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这一严峻形势,不得不让相关部门再次思考如何加强对这些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自治区环保局提出了几点加强监管的建议。首先是要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为环保局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使环保局具有承担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管的能力。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停、并转企业的放射源安全管理,对关停、并转企业的放射源,须强制送自治区放射性废物库安全处置。法院在拍卖关停、并转企业资产时,应优先安全处置可能会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和设施。第三,是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加强对现有放射源应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对闲置、废弃的放射源必须限期进行安全处置,防止再次造成放射源失踪、被盗、失控等辐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