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谐化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8年09月28日 09:51:42 来源:中新北部湾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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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新闻网9月28日电(廖思钧) 9月24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曾经矛盾对立激烈的案件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在一片理解、信任的和谐氛围里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
陈某申请执行张某及钦州某物流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较大,且被执行人住所地在钦州,异地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法官林家良、朱海、钟翔接到该案执行任务后,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案情,连夜制定执行方案,并尽快奔赴钦州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了解到张某认为其本人在钦州,法院不可能经常去找她,存在逃避债务的心理。于是,执行法官不辞劳苦先后多次到张某家里及钦州某物流公司做工作,向其说明厉害关系,并告之如果不主动履行,将实施强制执行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经过执行法官们一个多星期的努力,双方就执行内容、时间、履行方式等细节多次协商,终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及钦州某物流公司表示在9月28日前还清赔偿款,申请人也愿意适当做出让步。
9月24日,当权利人陈某拿到73462元执行款时,禁不住老泪纵横,对执行法官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