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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旬老农携妻带子焚蔗叶 失火烧山领刑罚

2008年09月08日 10:02:06 来源:中新北部湾新闻网9 【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9月8日电(招子文)一名五旬老农带领一家三口焚烧自家甘蔗地里的甘蔗叶,没想到却失火烧毁了山上的林木。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现年55岁的陈某某系防城区华石镇黄江村农民。今年1月5日上午8时半,陈某某叫上妻子和儿子一起到本村窑角岭焚烧自家甘蔗地里的甘蔗叶。陈某某与妻儿用勾刀和木杈将甘蔗地边缘的蔗叶往中心勾扰,开出一道约2.5米宽的防火路将蔗叶与周边的山岭隔开。9时40分,火燃烧到东南面的坡顶时,陈某某回头发现原先点火处旁边的山林着火,即与妻儿急忙赶过去用树梢扑火,但无法将火扑灭。陈某某随即向华石林场打火队求救,大火于12时许被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95亩,烧毁林木3313株。陈某某于当天下午投案自首,并赔偿部分受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山林周边的蔗地放火烧蔗叶时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火灾,因其已做了防火带以及带上家人一起看守火情等情形,轻信能够避免,但未能避免造成山林火灾,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因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投案自首,并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损失,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值班编辑: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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