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之后不悔改 “囊中羞涩”方盗窃再进班房
2008年09月05日 08:50:18 来源:防城港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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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出狱后农某仍不思悔改,再次触犯法律,因犯盗窃罪于9月1日被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8年2月19日下午3时左右,农某囊中羞涩,决定去搞点钱,于是独自一人窜到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交警大队办公楼对面的居民楼里。经过一阵子的察看,他见到该居民楼里有一户人家的防盗门未上锁,决定试探一下有没有人在家,便采用敲门、爬气窗观望等方式试探虚实。在探获无人在房内之后,便踹坏木门进入卧室,将放在卧室衣柜内的5000元人民币盗走。
上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农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又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作出文中开头的判决。 (马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