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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一起普通盗窃案揪出重大持刀抢劫案犯

2008年08月26日 10:22:56 来源:防城港日报 【
    2007年10月6日,深夜,一条黑影悄悄地在昏暗的小巷里闪出,潜入某居民房内。不久,黑影一溜而出,手持匕首,泛着寒光,迅速消失在夜色中……防城边防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时间:2007年10月6日凌晨3时5分。案发地: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大道X号。手段:受害人被棉被蒙住头部、匕首顶住胸口胁迫威逼。损失:人民币11500元。

    大半年来,防城边防派出所民警展开了深入的侦查,绞尽脑汁,始终没能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歹徒手段恶劣,影响极坏,谁是凶手?

    连夜布控 “米虾”入瓮

    案子一天不破民警如刺在哽,寝食难安。正当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今年7月30日傍晚,防城边防派出所民警张勇获取一条信息:辖区群星大道无业青年黄某驾驶的一辆无牌红色男装二轮摩托车十分可疑,其人正在寻觅销赃渠道。得到此线索后,该所派出三警区张勇、林杰敏等民警组成专案组,据此线索进行摸排查实。

    专案组成员连夜深入村屯,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进行布控。7月31日中午,布控民警在群星大道大西南市场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0岁,群星大道无业青年,系复吸毒品人员)抓获,当场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一辆,而且黄某无法提供摩托车的相关合法手续。民警对嫌疑摩托车进行仔细检查后,发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有明显锉过的痕迹,这引起了民警对嫌疑车辆来源的怀疑。

    经过进一步细心盘问,黄某终于低头认罪,并供述该辆摩托车是他于今年初某日凌晨伙同群星大道X号一名绰号叫“刘三”的“两劳”释放人员在群星大道某居民楼内撬窗入室盗来的,本来当天想要销赃,没想到还未来得及出手,就被民警抓获。

    巧取线索 黑影浮头

    审讯中,黄某交待其同伙“刘三”的特征:男,30岁,个头不高,身体较壮实,额头较高,左手四指上文有“一九九四”及“悔”的字样。由于黄某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办案民警张勇马上联想到2007年10月6日凌晨发生在群星大道X号居民楼内的一起入室持刀抢劫案。

    根据受害人的陈述,嫌疑人作案时用棉被蒙住受害人的身体,持刀抢走保险柜内的1万多元现金,并对受害人说:“我知道你儿子今天不在家,我才过来抢的。”而且,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尤其是文身字样与“刘三”极为相似。

    此“刘三”是否就是“10·6”案的案犯?民警又经过了深入的分析。当时,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用棉被蒙住受害人的身体,是不是熟人作案?犯罪嫌疑人不经意间说出的“我知道你儿子今天不在家,我才过来抢的”,是不是说明就是住在附近的人作案,要不然怎么如此了解受害人家中的情况,特意选在受害人儿子不在家的时候去作案?

    为了解开这些疑问,在结束对黄某的审讯后,民警来到“10·6”案发地及“刘三”的住所进行实地侦查。经过侦查发现,“刘三”的住所与“10·6”案发地仅距300米,并且两楼是相对而立的,这为犯罪嫌疑人观察踩点提供了方便。通过调查,使办案民警更加有信心将“10·6”案的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刘三”身上。

    指纹比对 俯首认罪

    办案民警决定采取引“蛇”出洞的办法抓捕“刘三”。8月2日凌晨,民警让黄某打电话与“刘三”联系出来喝酒,民警着便服在某冰摊周边设伏守候。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三”如约现身,被设伏民警一举擒获。

    犯罪嫌疑人“刘三”归案后,民警并没有立即将审讯话题转到“10·6”案,而是一边组织警力对盗窃摩托车一案进行审讯,一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马上搜集嫌疑人“刘三”的指纹及血型送到刑事侦查部门检验。

    审讯之初,“刘三”拒不承认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但在民警提到“黄某”的名字时,“刘三”不得不如实交待。此时,审讯已进行4个小时。正在这时,刑事技术人员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刘三”的指纹与“10·6”案现场提取的指纹完全相同!经过民警长达5小时的斗智斗勇,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三”不得不承认于2007年10月6日凌晨3时许,持刀入室抢走人民币11500元的犯罪事实。(蒙琦 寇林波 张勇)

【值班编辑:舒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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