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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浦北县三村官贪污扶贫款三万 被处刑罚

2008年07月21日 15:58:14 来源:钦州日报 【
    扶贫款本来是国家扶持农民生产的资金,然而,浦北县平睦镇六峰村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庞某某,村委会主任周某,文书庞某某在面对扶贫款的时候,却生起私念,把法律置于脑后,三人共同合谋把扶贫款归为自用。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均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6年下半年间,被告人庞某某、周某、庞某某负责该县平睦镇六峰村委基层组织人员低产八角林的改造项目。当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的时候,三人很快便看到了项目中的“好处”,随即三人一拍即合,利用扩大亩数虚开发票报账的手段,套取公款三人私分归自己所有。

    据案发统计,该村委共统计填报贫困村八角产业开发面积共1463亩(其中,农户实际亩数仅有1106.5亩,扩大虚报的亩数356.4亩,按每亩八角林补助给农民一包化肥,每包50公斤,每包115元计),从该县财政局下拨的改造该村委低产八角林扶贫资金人民币168245元中,共同骗取国家扶贫资金30000元。被告人庞某某、周某、庞某某平均私分了30000元归个人所有,各分得10000元,并将所得赃款用于日常开支。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某、周某、庞某某分别利用其担任浦北县平睦镇六峰村委会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之便,在负责本村委实施扶贫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扩大亩数虚开发票报帐从中骗取资金的手段,共同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人民币30000元,三被告各分得10000元。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慰明 通讯员 吴海 钟健 易光惠)

【值班编辑: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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