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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2008年01月03日 11:30:18 来源:中新北部湾新闻网 【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月3日电(罗兰合)广西东兴市检察院调整健全检察机关和各预防责任单位的预防网络,结合查办案件,与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分析案发原因,帮助制订整改措施,做到“一案一整改”,堵塞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

    该院反贪局2007年查处了东兴万通公司相关人员挪用公款的窝案串案。该公司下属报关部经理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共计17万元,用于购买六合彩、赌博等非法活动。在查办刘某一案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黄某(系刘某之妻)在任万通公司财务主管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挪用公司核销专款的方式,于2004年从公司帐外帐中支取人民币15万元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还以此突破一并查处了万通公司私设的小金库,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法院对刘某、黄某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后,东兴市检察院反贪局结合办案,及时向发案单位万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公司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从思想上做到警钟常鸣;加强对关键部门及岗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章。日前,该院反贪局收到了万通公司关于《检察建议书》的复函,称以该公司发生的犯罪事例为教训,在公司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及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提高了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该院反贪局通过每办理一起案件,发一份检察建议的做法,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减少和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值班编辑: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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