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8年2月25日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在港口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2人,列席162人。
中共防城港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08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继胜代表中共防城港市纪委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防城港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市委书记禤沛钧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市)和市直、驻港各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禤沛钧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郭声琨同志在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禤沛钧同志的重要讲话,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我市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抓好源头防治腐败、更加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更加注重查办大案要案、更加注重遵守纪律;要加强和改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为防城港的新一轮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禤沛钧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在上级党委、纪检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共同努力,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解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全会要求,2008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纪律保障,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着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确保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防城港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内涵及总体要求,做到认识上有新提高、实践上有新行动、运用上有新收获,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性、预防性、创新性、系统性、和谐性和连贯性,努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市场价格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第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海域使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资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第四,继续保持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搞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走私护私、参与赌博以及为走私活动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第五,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
第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七,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第八,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公正透明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纪检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与驻港单位纪检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第九,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
全会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修养、永葆本色,要勤奋学习、提高本领,要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防城港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