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北海支社职员秦丽云,于2008年11月5日在北海市北部湾中路被歹徒抢包,包内有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及工作证等财物。
本人已向辖区警方报案。
现特别声明,本人因被抢失去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5032519860310064X)、中新社北海支社工作证(号码为:CNSBH06),宣告作废。
特此声明。
秦丽云
200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