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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2008年10月03日 15:37:11 来源:中新北部湾新闻网 【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0月3日电 (记者 袁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自治区有关官员日前表示,这个《办法》的实施,在广西海洋管理工作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它将对海域使用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于今年8月29日经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分21条,涵盖了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审批权限、用海申请、海域使用权流转、海域有偿使用以及责任追究等各方面的内容。

  广西是全国惟一既沿海又沿边的西部少数民族省(区),海岸线长1595公里,其中深水港口工业岸线约228公里,具有发展沿海工业大港的优势条件。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广西工程建设项目用海呈逐年递增态势,截至今年8月,共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用海52宗,涉海面积1327.73公顷,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完

【值班编辑:阳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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