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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利用“冥币”调包盗人钱 被判刑年半

2008年10月10日 15:38:40 来源:钦州日报 【
    广西宜州市北山镇的韦光克,认识了自称是灵山县人的“阿明”。两人一拍即合,密谋利用“冥币”当真钱诱人上当,趁机盗取他人钱财的勾当。9月22日,灵山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韦光克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08年4月23日,韦光克与其同伙“阿明”(另案处理)事前经密谋后窜到灵山县烟墩镇,在烟墩信用社门口看到刚取钱出来的莫老汉。两人便紧随其后。当走到往邓塘村委会路口处,韦光克假装捡得其同伙“阿明”丢下的用白色塑料袋包装冒充人民币的“冥币”纸,并以见者有份,要分钱给莫老汉为由,将莫老汉拉到路边共商分钱事宜。这时,“阿明”回头询问他俩是否捡到其掉的钱,韦光克说没有捡到,并让“阿明”搜身以示“清白”。莫老汉见状也让“阿明”搜身。“阿明”趁机将莫老汉身上的现金人民币600元及存有人民币10034.78元的农信社存折调包盗走。尔后,韦光克与“阿明”共同到平南镇农信社,分二次将存折内的人民币10000元取出,韦光克分得赃款人民币5200元。

    2008年6月28日,韦光克与“阿明”再次窜到灵山县烟墩镇伺机再次作案时,韦光克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拘传审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案发后,韦光克的亲属代其退赔了人民币10600元返还被害人莫老汉。( 记者 陆崇林 通讯员 黄耀辉 )

【值班编辑: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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