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乡辉煌五十年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防城港金花茶系列饮品违规说功效 卫生部门调查

2007年04月14日 01:12:00 来源: 【

  近来,一种名为金典御品——金花茶系列天然饮品在广西南宁市推广宣传时称,该产品具有调理血脂、血糖的功效。记者调查后发现,其生产厂家——广西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涉嫌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存在篡改、盗用卫生部门批准文号的行为。

  ●卫生批准文号被篡改

  富新公司篡改卫生部门的批准文号能被外界所知,源于该公司一经销商的举报。4月初,该经销商向南宁市工商局提供了一份广西区卫生厅3月23日给他的答复函,在答复函中,广西区卫生厅认定,该经销商持有的加盖了富新公司公章的桂卫食准字[2003]第124号、第125号卫生批件中的产品名称、单位地址、生产厂址、有效期、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与该厅批准的内容不符;桂卫食准字[2005]第069号、第070号卫生批件的有效期被篡改;桂卫食准字[2006]第069号、第070号、第096号这3个批件,是该厅分别批给广西梧州龙山酒业公司和广西南宁全通保健品有限公司的。

  4月5日,记者在获悉该信息后,对富新公司在南宁市的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记者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浓缩饮液在销售,这两个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批号分别为桂卫食准字[2003]第124号、第125号,标注的生产日期均为2006年。

     对照前述经销商提供的举报材料记者发现,广西区卫生厅审核批准的这两个产品批号的有效期为2004年9月25日,而加盖了富新公司公章的卫生审查批件中,这两个产品的批准文号有效期变成了2008年11月28日。另外,产品的名称也由金皇妃牌金花茶口服液、金皇妃牌金花茶浓缩饮液变成了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和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浓缩饮液,生产厂址一栏由北海变成了防城港。

  4月5日,广西区卫生监督所的一位自称姓农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富新公司所在地的防城港市卫生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调查还没有结束。

  ●食品宣称有保健功效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金花茶系列天然饮品是普通饮品,富新公司及其产品销售商均将其当作保健食品向消费者宣传推荐。4月10日,记者在南宁市古城大药房里看到,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浓缩饮液与其他保健食品一道,被摆放在货架上。药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两种产品都是保健食品。至于产品上为何没有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该销售人员称,“广西生产的产品,只要有食准字就是保健食品。”

  在南宁市东葛路的南城百货超市内,上述两种产品同样和部分保健食品摆在一起销售。销售人员递给记者一份金典御品——金花茶系列天然饮品宣传册。宣传册中称,该天然饮品为“21世纪最佳保健品”,具有调理血脂、血糖的功效。同时,宣传册上列举了该产品在调理肠胃、解酒护肝等方面的功效。

  4月11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富新公司南宁营销中心的电话。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金花茶系列产品是保健食品,对调节中老年人“三高”有效,经北海的一家医疗机构临床试验证明其产品有效率达93.9%。当记者询问是哪一家医疗机构进行的临床试验时,该工作人员没有提供。

  4月11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阎浩杰告诉记者,他们在审查前述经销商提供的举报材料时发现,富新公司目前只取得广西卫生部门的食品批号,其产品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浓缩饮液均属于食品。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不能宣传疗效和保健功能,富新公司不仅在其宣传册上宣传该产品的保健功能,还利用所谓患者的名义现身说法,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虚假夸大宣传。阎浩杰表示,他们已将该举报材料移送南宁市工商局青秀分局,由该分局依法进行查处。

  ●改批准文号为降低成本

  对于记者调查中发现的情况,4月10日,富新公司董事长刘先生向本报记者承认,该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和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浓缩饮液是食品,其卫生批准文号在2004年已到期,公司对卫生审查批件的内容做了修改,将批准文号的有效期延长了4年。对于使用其他公司的批准文号,刘称那些公司不知情。

  刘先生说,广西卫生厅对于上述产品的审查批件,其有效期为一年,该公司一次印制了几十万个外包装盒,上面均按要求标注批准文号,如果一年内用不完,这批外包装盒就要全部销毁,势必会给公司造成不小的损失。另外,经销商在进货时,可能会遇到批准文号即将过期的情况而不敢进货。为降低成本,公司便继续使用原来的批准文号,同时修改其内容。该公司会考虑将这些批准文号已经过期的产品撤柜或者收回。对于宣传中所称的保健功效,刘先生承认确有违规的地方。(来源:中国消费网)

值班编辑:阳歌
最新"黑色档案"新闻
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