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防城港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对外公布。《规划》预测,至2010年,防城港市中心城区建设各类住房共约3.75万套,新增住房总建筑面积为415万平方米。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和防城港市政府的有关文件,防城港市城市规划局委托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该《规划》。
《规划》中有很多吸引市民眼球的字眼,例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近期尤其应重点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注重居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提高住宅质量等等。
亮点一 建设各类住房约3.75万套
规划期内,防城港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为41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3.75万套。住房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其他商品房四类,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在本规划中统称为政策性保障住房。
到2010年末,应建设套性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约2.65万套,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0.6万套,建筑面积约52.29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0.1万套,建筑面积约5.81万平方米;建设普通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1.95万套,建筑面积约171.9万平方米。
规划近期内供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为近期开发建设居住用地总面积的72%,即240.48公顷。
亮点二 经济适用房面积在90平方米内
规划期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规划》从不同层面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例如,廉租住房,主要供给处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家庭租住;经济适用住房,主要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144平方米以下(主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以满足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城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主要是中高价位商品住房,主要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亮点三 新增住房往3个地区发展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防城港市城市土地资源特征、人口增长特点以及城市空间景观需要,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应遵循以下方针:
将防城港市中心区、防城城区、渔氵万岛片区(桃花湾)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城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为缓解旧城中心区内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发展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
其他商品住房主要选择建设在城市中心区东西大道以南区域和渔氵万岛桃花湾片区北半部。
亮点四 配套设施放在重要位置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各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集中布置为主,中学、小学、幼儿园、商业服务、小游园、青少年活动场所等设施位于居住区的核心地带,并在城区一级进行统一组织,改变目前社区服务设施配套薄弱的局面,形成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规划居住区与居住小区均应按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路的接口不宜太多,不宜承担城市主、次干路的功能,不宜将城市客、货交通引入居住区内部。居住区内部注重建设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并开辟专门的绿化步行道;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建足够的停车场与停车位。
亮点五 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必须达到70%
《规划》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主性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划期内,按市住房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住房及其用地供应结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针对防城港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规划期内,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
《规划》提出,妥善处理市区城市化过程中涉及的土地遗留问题,加大各类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各类存量房地产。
来源:防城港日报;记者: 曾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