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廣西北海海關官員駕車撞死六人一審判死緩
2006年06月05日 22:12: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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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北海六月二日電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原北海海關副科長駕車撞死六人案,今天在此間宣判。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今天下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一審判處原北海海關緝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長曾其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判令曾其健賠償三十一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民事損失共計一百零九萬餘元人民幣。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十五時許,被告人曾其健駕駛懸掛桂E-E○○○八號牌豐田小轎車,在趕回位於北海市外沙島的北海海關緝私分局上班途中,以逾九十二公里的時速超速行駛(該路段最高限速為每小時四十公里),連續撞擊多輛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及兩名行人,造成四人當場死亡、二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包括曾其健在內五人不同程度受傷。在連續發生的撞擊過程中,曾其健沒有採取任何制動及其他避險措施。
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曾其健自二○○一年始患有癲癇病,在其後的駕駛證年審時,曾其健均隱瞞其疾病,從而得以通過體檢及年審。
北海中院指出,被告人曾其健患有癲癇病,明知駕駛機動車輛或會造成生命財產的毀損,仍駕駛小汽車在沒有分隔設施的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駛,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駕車撞人的危險程度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方法相當,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北海中院作出前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