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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狂犬病疫情严峻 官员防治不力将受问责

2005年08月04日 23:54:00 来源: 【
香港中通社南宁八月三日电(记者 刘万强)广西狂犬病发病率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二○○三、二○○四年连续两年发病数居全国首位。为遏制狂犬病疫情高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并对官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在今天举行的广西狂犬病防控工作会议上,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官员通报了狂犬病疫情。据通报,广西是狂犬病的高发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每年病例在五百例以上,最高年份近九百例。一九八五年广西采取“管、免、灭”(加强犬只管理、免疫和灭犬)综合防控措施后,狂犬病发病率直线下降,一九九五年降至历史最低位,为二十四例。一九九六年后狂犬病疫情又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二○○○年后加速上升,发生狂犬病的县(区)越来越多。 二○○四年,广西狂犬病发病并死亡六百零一人,占全国总发病数近两成三,狂犬病已成为传染病中危害广西民众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据调查,桂林、钦州、贵港、玉林、梧州等地为狂犬病持续高发区,农民、学生及散居儿童为主要受害者。 据介绍,今年前七个月,广西报告二百四十二例狂犬病,发病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按以往经验,多数病例集中在下半年出现,因此估计今年的疫情仍呈持续高发状态。 出席今天会议的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要求广西各地落实“管、免、灭”综合防控措施,尽快遏制狂犬病疫情高发。下半年要在广西全区范围统一开展行动,大幅度降低犬密度,大幅度提高犬只免疫率,从而大幅减少狂犬病的发生。 刘新文指出,各地要明确目标和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地方、部门不落实狂犬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要对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和当事人追究责任。她还要求,各地要及时实事求是地报告疫情,绝不允许迟报、漏报和隐瞒疫情,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完
值班编辑: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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