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乡辉煌五十年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广西首宗市级党纪政纪案件在灵山县公开审理结案

2005年04月18日 22:56:00 来源: 【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4月18日电 4月15日,广西钦州市纪委、监察局在灵山县举行首宗市级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 据钦州日报报道,此次公开审理的是灵山县文化和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天斌违反党纪政纪一案。该案为广西首宗公开审理的市级党纪政纪案件。 在两个多小时的公开审理中,调查人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审理小组认为,孙天斌在担任灵山县文化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 2003年将收取县新华书店赞助灵山县文化和体育局的购车款15000元不交财务入账,用于自己的个人开支;2000年至2004年,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其母亲操办生日酒席,先后收受单位干部职工送给其母亲的礼金6650元;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县文化和体育局以文化稽查设施赞助费的名义向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收取赞助费共113500元。孙天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错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错误和乱收费错误。 案件公开审理结束后,根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孙天斌开除党籍处分;在孙天斌被判缓刑期间暂不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在缓刑期满后,视其缓刑期间的表现,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对孙天斌贪污的公款15000元、为其母亲操办生日酒席收受的礼金665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对用赞助费购买的捷达牌小轿车及收取的赞助费2510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韦永格)
值班编辑:张为素
最新"县区市"新闻
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