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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仅因井水事 六旬老太殴伤老翁被判刑

2004年11月07日 18:52:00 来源: 【
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1月7日电(特约记者 刘燕辉)广西梧州市两位年过六旬的老邻居,仅因一点日常小事,双方上演“全武行”,并致一方受伤。近日,该市长洲区法院对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聂桂兰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聂桂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聂桂兰(女,1939年出生)与万火焕(男,1944年出生)本是街坊邻居,今年6月7日早上,两人因使用井水问题发生争执,当天中午,万火焕去找聂桂兰论理未遇,便将聂家门前的一只洗衣盘打烂。聂不服,于当月28日7时许,手持扁担,将正从村中水井挑水返家的万火焕拦住,并用扁担捅烂万火焕的水桶。双方在用扁担相互对打中,聂桂兰将万火焕的左头顶部头皮打成挫裂伤,创口累计长度达9.7cm;左右手掌背、右肩胛背部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万火焕的伤情为轻伤。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聂桂兰的丈夫与被害人万火焕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方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万火焕各项经济损失800元;被害人万火焕也认识到双方应以和为贵,并表示凉解,同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聂桂兰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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