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一法院出纳员受贿巨款 东窗事发被判刑10年
2004年09月02日 10:07: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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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网9月2日电(记者刘晨雨 通讯员廖章宏)原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出纳员黄某因受贿14.3万余元,近日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1岁的黄某是宾阳县人,原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纳员。1998年8月31日,他曾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后因涉嫌犯受贿罪,于去年9月29日被执行逮捕。
1995年年初至1996年年底,黄某在任北海市中级法院出纳员期间,该院在北海市海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第六分社账户有大笔存款。
1995年年底,该分社为稳住北海市中级法院的存款,每月按存款余额的3‰给黄某所谓的“储协费”。自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黄某先后8次收取“储协费”共计14.3万余元。本案审理期间,黄某仅退出赃款21275.3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