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山村复仇记》剧组人员阳朔被砍的真相
2004年08月19日 13:56: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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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网8月19日电 题:揭开《山村复仇记》剧组人员阳朔被砍的真相
作者:梁忠超 黄山
住宿
8月17日, 记者前往广西阳朔采访《山村复仇记》剧组灯光助理王根龙被锦龙酒店保安砍伤一案,了解了该案的前因后果。
今年6月中旬,《山村复仇记》剧组的剧务主任刘广义与阳朔锦龙酒店的刘宁经理达成口头协议:剧组租用该酒店3人间9间及标准间34间,租期从6月20日至8月5日。8月5日,合约到期,锦龙酒店出于好意帮剧组人员联系了几家旅店,但剧组管理人员均不满意,没有搬离锦龙酒店。锦龙酒店因与旅行社签订合同,8月5日旅行社客人入住,因剧组人员继续占用锦龙酒店房间,锦龙酒店只好到宝峰大酒店高价要房间给旅行社客人住宿。当天下午5时,锦龙酒店前台经理赵旭东让酒店工作人员王小耿将写有“1、请剧组8月6日中午12时前办理所有客房及仓库的退房手续,搬离所有租用的客房及仓库;2、请剧组人员8月5日下午6时前结清所欠仓库租金,并预付8月5日至6日的房费和仓库租金,预交1000元客房损耗保证金;3、如剧组8月6日中午1时仍未办理退房手续,锦龙酒店将采取相应措施,停止对剧组的服务”的书面通知送到锦龙酒店2048号房给李飞,通知剧组人员搬离该酒店。
案发
8月6日,剧组人员因一时未能找到合适酒店住宿,仍未退房,于是锦龙酒店将剧组人员住宿房间的水电停掉。当天22时20分,剧组人员与锦龙酒店管理人员发生争吵,后经城关派出所及时出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锦龙酒店同意让剧组人员再住一天,但提出“ 剧组人员于8月6日24时前将所欠费用交清和 8月7日中午12时前退房”两个条件。剧组工作人员李飞当时就预交了4000元客房损耗金,但剧组人员还是未能按时退房。
7日中午,锦龙酒店管理人员组织保安和服务员将剧组人员居住房间内的行李搬至酒店二号楼一间空商铺内,由两名保安看守。
13时22分,李飞拨打“110”:锦龙酒店保安强行将他们的行李搬出酒店,要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阳朔县公安局“110”警务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发现13个房间的行李被搬出,立即制止酒店人员搬运行李,并告知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有过激行为。平息矛盾以后,“110”民警离开锦龙酒店,保安征得剧组人员李飞同意,又把13间房内的行李搬出来。20时,剧组人员回来后,认领被搬动的行李时,一些剧组人员称丢了钱物,于是双方发生矛盾。争吵中剧组人员将酒店前台经理赵旭东、管理人员胡纯能及保安罗荣国打伤。“110”警务大队及城关派出所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
23时30分,保安罗荣国因对被剧组人员打伤不服,持砍刀在锦龙酒店院内将剧组灯光助理王根龙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接到报警,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治安大队连夜开展调查,现已立案侦查。经调查,砍伤王根龙的酒店保安罗荣国系全州县石塘镇毛坪村人,案发后已潜逃。
处理
案件发生后,阳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李副县长到医院探望伤员,并责成酒店及剧组双方在案情未查清前,双方垫支医药费用确保伤员医治。与此同时,成立由县委政法委蒋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县公安局组成案件侦查、凶手缉拿两个小组,全力侦查此案。目前,案情的调查和凶手的缉拿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李副县长说,县委、县政府会正确看待和处置好这件案子,虽然这件案子是因双方合约纠纷引发的特别个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阳朔形象,但瑕不掩瑜,阳朔目前的治安秩序是好的,游客在阳朔旅游安全是有保障的。县委、县政府会以这起案子的发生和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采取必要而有力的措施,坚决维护好旅游名县的旅游环境、治安秩序和良好形象。
目前,被砍伤的灯光助理王根龙仍在阳朔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已能行动自如。(完)
来源:法治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