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银行存款被盗领 窃贼竟是“好”朋友
2004年12月29日 12:53: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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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2月29日电 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万元血汗钱刚存入银行不久,竟然不翼而飞,来防城港打工经商的阿梅一下子蒙了。而更令她想不到的是,窃贼竟是自己最知心的好朋友。日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有预谋地窃取他人银行卡和密码后,又盗领存款的盗窃案,相关涉案人员受到法律严惩。
22岁的阿梅是广西百色人,到防城港打工这几年存了不少积蓄,但由于一直未办身份证,存款便成了一个大问题。阿梅在找工时认识的老乡阿香(另案处理),早些年就嫁到江平,当得知阿梅没有身份证开户存钱后,很热心地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阿梅到银行开了卡。
今年7月,阿梅与另一好友阿军在公车镇合伙开了家餐饮店。阿梅请来了阿香帮忙炒菜。没多久,有夫之妇阿香竟与阿军勾搭上了,两人时常同居。某日,两人约会时,阿香向阿军提起了那张户名为自己的名字、实为阿梅的银行卡。当得知卡内有10000多元存款后,两人不禁动起了歪念。经过商量,决定由阿香以其丈夫闹离婚、为防止丈夫将存款存封为由,让阿梅用其妹的身份证重新换一张银行卡,再由阿军趁陪阿梅去换卡之机窃取密码。选准时机后,两人就依计行事。阿军轻易窃得了银行卡的密码后,又将阿梅放在床头背包里的银行卡取走了。
听说银行有摄像头,两人没有直接去取钱,而是以1000元作为酬金,由阿军出面请其好友阿文帮忙取钱。阿文分两次从银行提取了卡中的11000元存款。随后,三人将所得款分赃。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涉案人员抓拿归案并追回全部赃款归还失主。
12月17日,港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案发后,阿军配合公安机关将阿文抓获,具有立功表现;阿文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两被告人全部退赃,未对被害人造成损失,依法减轻对两被告人的处罚。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阿军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5000元;判处阿文拘役五个月,罚金1000元。
来源:防城港日报 作者:任泺璇 韦庆禄 李鹏儒
【责任编辑:黄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