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三百公斤黑火药 广西上思两供销社主任被捕
2004年12月28日 13:39: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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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2月28日电(记者 梁富盈 蓝日军)广西上思县两名供销社主任为谋取部门利益,将数量特别巨大的黑火药储存在单位仓库长达四年之久,以备非法销售,造成巨大安全隐患。12月27日,上思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林某、罗某两名当事者。
林某、罗某分别系上思县南屏乡供销社第一副主任(法人代表)和副主任兼会计。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间,该供销社一蒋姓职工承包该社生资日杂门市部,并向宾阳县商人廖某购买425公斤黑火药用于销售。1997年8月承包期满后,蒋某将剩余的400公斤黑火药经作价后移交给南屏乡供销社。继而,南屏乡供销社将该批黑火药纳入本社五金门市部的经营范围,交由该门市部售货员王某负责经营。1999年10月13日,出于本单位改制的需要,时任该社副主任的林某吩咐罗某将王某负责经营的五金门市部经销后剩余的317.5公斤黑火药盘点收回单位仓库进行库存,并由罗某负责保管。
此后,在警方开展的历次“收枪治爆”行动中,林某和罗某既未报告相关情况,也未将库存的黑火药上缴。2004年6月24日,南屏乡三名顽皮小孩出于好奇心溜入该社仓库偷走2公斤黑火药,其中两名小孩在玩耍时点燃了偷来的若干黑火药,并被严重烧伤。至此,林某、罗某长期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发。随后,警方迅速查封该社仓库并缴获246公斤黑火药。经鉴定,该批黑火药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完
[责任编辑: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