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吉市场租约不认可 南宁101名村民状告村委会
2004年12月27日 10:49: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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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北部湾新闻网12月27日电 因对安吉市场每年只需25万元租金的租约不认可,广西南宁市城北区安吉街道大塘村潘河添、潘荣瑞等101名村民将大塘村民委员第四生产队告上了法庭。近日,南宁市城北区法院对这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宣判。
据悉,安吉市场是大塘村委会投资兴建的,建设用地达1379.03平方米。2000年10月19、21日,村委在媒体上刊登招标广告,第三人何伟孙等3人投票,标价为租金每年25万元,每五年按10%递增,承租期20年。2001年5月16日,村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市场出租事宜,当时大塘村共有81户村民,按每户派1位代表的方式参与,实际到会有80户代表,表决同意市场出租的有60户代表。2001年6月25日,村委与第三人在《租赁经营合同》上签字。
然而,2003年2月8日,101名村民以市场出租未经村民民主议定、第三人私自乱搭乱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城北区法院第一次庭审认定村委与第三人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为有效合同。此后,村民又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租赁期限2003年5月13日至2007年5月13日止,市场每年租金为70万元,以后每五年递增20%,城北区法院经酌定后将租期由20年改为15年,鉴于相比同类路段,原定租金过低,城北区法院判决在原定的租金基础上增加10万元。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雷小琴 周立祥 班进斌
【责任编辑:黄学敏】